(1)清洗料筒。料筒內存留有其他物料時,應根據殘留料對溫度的敏感性分別采用不同的清洗法。當料筒內為尼龍、聚碳酸酯、聚丙烯等物料時,可用改性聚苯醚直接清洗。如為聚氯乙烯、聚甲醛或其他易受熱分解的熱敏性物料時,則必須用聚苯乙烯或聚乙烯先行將這些物料替換出來,然后在改性聚苯醚的加工溫度下,用改性聚苯醚清洗料筒后方可投入加工。
在正常加工中,物料出現變色、降解、交聯的傾向時應及時降低溫度,并將料筒內物料立即排空,然后用聚苯乙烯、聚乙烯等物料清洗料筒,待工藝調整后再投入新料時行加工。當然,如若采取拆洗法則更好。
(2)停機。當成型過程必須中斷時,應根據停機時間的長短,采取不同的措施。當停機時間在5min以內時,可以保持正常的加工溫度,如停機時間超過15min,料筒溫度就必須200℃以下,如停機時間達2h,料筒溫度必須降至100℃以下。如果停機時間再長,則必須用聚苯乙烯清洗料筒。
(3)脫模劑。改性聚苯醚的脫模性良好,很少發生黏模現象,故一般是不需要脫模劑的,如果制品脫模確有困難,則可選用少量硬脂酸鋅以幫助脫模。
(4)再生料。處理得當,無污染而干凈整潔的改性聚苯醚再生料,再生次數在三次以內的由于物理力學性能基本不變,所以可以使用。使用時與新料之間的摻混比例為25︰75,在使用之前必須按規定進行干燥處理。
(5)后處理。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,在改性聚苯醚制品中易殘留有應力,特別是帶有金屬嵌件的制品,內應力更大。為防止制品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應力開裂,對所得制品應作后處理。改性聚苯醚制品的后處理,應在低于其熱變形溫度10℃以下進行,處理時間視制品的壁厚而在1~4h內選擇,然后緩慢冷卻至室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