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塑件留于動模。模具的結構應保證塑件在開模過程中留在具有脫模裝置的半模上,即動模上。若因塑件幾何形狀的關系,不便留在動模時,應考慮對塑件的外形進行修改或在模具結構上采取強制留模措施,若實在不易處理,應在定模上設脫模裝置。
(2)塑件不變形損壞。要保證塑件在脫模過程中不變形,這是脫模機構應達到的基本要求。要做到這一點,首先必須正確地分析塑件對模腔附著力的大小和所在部位,以便選擇合適的脫模方式和脫模位置,使脫模力得以均勻合理地分布。
由于塑件收縮時包緊型芯,因此頂出力作用點應盡可能靠近型芯。同時頂出力應施于塑件剛度強度[敏感詞]的部位,如筋部、凸緣、殼體側壁等處,作用面積也應盡可能大一些。
塑件與型腔的附著力多由塑件收縮引起,它與塑料的性能、塑件的幾何形狀、模具溫度、冷卻時間、脫模斜度以及型腔的表面粗糙度有關。由于影響因素較多,[敏感詞]計算異形制品的脫模力比較困難,常用與類似制品比較的方法,即收縮率大、壁愈厚、型芯形狀復雜、脫模斜度小以及型腔表面粗糙度大時脫模阻力就大,反之則小。應綜合上述因素來確定脫模零件的結構尺寸。
(3)良好的塑件外觀。頂出塑件的位置應盡量設在塑件內部,以免操作塑件的外觀。
(4)結構可靠。脫模機構要工作可靠、運動靈活、制造方便、配換容易。